关闭

举报

  • 提交
    首页 > 通知公告 > 正文
    购物车
    0

    潍坊中心城区公交线路恢复运营

    信息发布者:schsch
    2020-02-28 13:55:13    来源:村网通讯社   转载
   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、国务院和省委、省政府关于恢复交通运输秩序的部署要求,满足社会运输需求,服务群众出行,经市委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及市联防联控与交通保障组同意,市公交总公司严加防控有序恢复中心城区公交线路。具体如下



     中心城区有序恢复线路运营


    第一阶段,自2月26日起,在现营运8条主干公交线路5路、16路、22路、25路、48路、56路、76路、77路)、75台定制公交的基础上,根据客流情况,优先满足潍坊火车站、潍坊北站和城区两个汽车站等枢纽场站的客运需求,逐步恢复了8条中心城区公交线路1路、2路、3路、17路、20路、30路、33路、106路)运营。2月28日再行恢复59路、75路运营。
    第二阶段,3月9日之前,根据疫情防控情况和客流变化,重点满足医院、居民区、大型商场等重点区域客运需求,再行恢复28条公交线路。
    第三阶段,结合疫情管控要求,逐步恢复中心城区全部公交线路运行。具体恢复情况请关注潍坊市交通运输局网站,潍坊发布、潍坊公交微信公众号,潍坊掌上公交APP。


     疫情防控期间乘车注意事项


    (一)乘坐公交车辆必须佩戴口罩,配合工作人员做好体温检测等工作,体温超过37.3℃的不得乘坐。乘客人数不能超过核载人数的50%,超员时应听从工作人员劝导乘坐下一班车辆,乘客间应保持一定距离。尽量使用移动支付(如微信、支付宝)、刷卡(如潍坊通市民卡)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支付乘车费用。



    (二)乘客有以下情况的,不得乘坐公交车。
    ①14天内有武汉市及周边地区,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的旅行史或居住史;
    ②14天内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者(核酸检测阳性者)有接触史;
    ③14天内曾接触过来自武汉市及周边地区,或来自有病例报告社区的发热或有呼吸道症状的患者;
    ④有聚集性发病情况的;
    ⑤有发热或其他可疑症状的;
    ⑥尚在疫情防控隔离观察期的。
    疫情期间,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安全,请广大乘客自觉遵守疫情防控工作相关法律法规。 



    打赏捐赠
    0
    !我要举报这篇文章
    声明 本文由村网通注册会员上传并发布,村网通仅提供信息发布平台。文章仅代表作者个人观点,不代表村网通立场。本文如涉及侵权请及时联系我们,我们将在24小时内予以删除!